這一“保險版”以房養老開閘,將給百姓帶來怎樣的養老新選擇?購買這一保險是否存在風險?記者採訪了相關機構和業內人士。
  疑問1以房養老怎樣“養”?
  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並非我國首創,在一些發達國家已經嘗試多年。簡而言之,這種保險就是老年人將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,按約定條件獲取養老金,身故後,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屋的處置權。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投保人群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,一是應為60周歲以上老年人,二是擁有房屋完全獨立產權。事實上,“保險版”以房養老具有鮮明的特征,它為投保人提供養老金的周期與生命等長;投保人在身故前享有房屋占有、使用、收益等權利;投保人身故後,房產處置的剩餘所得將會返還給繼承人。
  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理事長孟曉蘇認為,作為一款金融產品,“以房養老”具有“三高”特征,就是適用於高房價城市、高潛質房屋和高素質老人,而無子女老人和“失獨老人”則是最合適的購買群體。
  疑問2房價漲跌怎麼“算”?
  如果房價上漲,房屋增值怎麼辦?根據指導意見,保險公司推出的試點產品分為參與型和非參與型,也就是可以按照合同約定,決定保險公司是否參與分享房產的增值收益。
  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教授庹國柱說,對於參與型產品來說,保險公司可在與投保人簽訂購買合同時有所約定,如果房產增值,按何種比例來分配?歸屬於投保人的部分,是一次性給予,還是按月領取?這些都可以在合同中涉及。對於非參與型產品,無論房價上漲與否,保險公司均不參與房產增值收益,抵押房產增值部分全部歸屬於投保人。
  那麼,如果房價下跌了怎麼辦?業內人士指出,保險公司要承擔這個風險,對於專業的投資運行機構——保險公司而言,可以通過資金的運作、再保險等形式化解或是降低這一風險。
  當然,這一商業保險新事物還面臨著房屋7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這一重大問題。如果70年產權到期後,抵押房屋要有償續期,那麼續期費用將是一個巨大的未知風險。如果續期費用太高,保險公司很可能會無利可圖,甚至虧本。  (原標題:最合適無子女和“失獨”老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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